公布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的说明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中办发[2015]21号)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[2015]29号),我县印发了《卓资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卓政办发[2015]135号文件),各部门精简放权,形成了县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清单,现予以公布,方便社会各界知晓监督。接下来, 我县将继续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,并且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》(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),要求各部门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,切实做到“法无授权不可为、法定职责必须为”,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 为方便社会监督,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,电子邮件地址:1060680254@qq.com,电话:0474-4708386

卓资县

2015-07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