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:
为有效遏制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,确保农历“十月一”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乡镇及各包扶单位必须在村口和主要交通路口设置防火检查站,登记来往人员、车辆信息,发放防火宣传单,提高行人防火意识。
二、各乡镇、各包扶单位要盯住山头、守住坟头,一旦发生火情,务必做到最快时间扑灭,并将火情及时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。(报警电话12119,值班电话:0474-4701744,0474-4703203)
三、各乡镇要提早做好防范措施,落实防火战备人员,备足备齐防火物资,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拉的上,打的赢。
四、11月17日—11月19日为我县农历“十月一”重点防火期,县委、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进行防火专项督查,期间将适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。对擅离职守、不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有关规定,坚决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。
五、要进一步加大火案查处力度,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,县森林公安、纪检等部门要立即介入,根据火灾事故等级,依法给予严厉打击,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卓资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
2017年1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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